栖屿支持以下情形的退款申请:
7 天无理由:退还实际支付金额(含优惠券抵扣的部分不退优惠券本身);栖屿承担双向运费(顺丰上门取件)。
质量问题:退还全部实付款项 + 因质量问题产生的合理费用(如洗涤费)。
缺货补退:全额退款,另发放 ¥20 补偿券作为歉意。
请通过以下任一渠道联系客服:
如对退款处理有异议,可通过客服升级至栖屿运营总监柯萱女士。栖屿本着「客户利益优先」原则协商解决,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依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向消费者协会或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
最终解释权归杭州栖屿家居有限公司所有。